致各投标人:
根据坦洲镇德溪路(界狮北路至珠海边界段)道路改造工程(一期)(重新招标)施工招标文件(以下简称“招标文件”)投标人须知第2.2及2.3款规定,现发出第3号补遗书,列明招标文件中需细化、明确、修改和需向投标人澄清和解答的内容。本补遗书如有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或冲突的地方,以本补遗书为准。本补遗书共1页,附件/份,请投标人查阅是否完整。各投标人自行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“工程答疑”下载答疑纪要(补遗书),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。
联系电话:0760-88169368 联系人:刘工
一、招标文件澄清
1、因工程量固化清单EXCEL格式显示问题,输入的单价小数点后两位为“0”的情况下,小数点后的两位数显示不出来(举例:输入单价为“1.00”,工程量固化清单EXCEL格式则显示为“1”),故投标报价的所有单价取整数的情况,则视为默认小数点后两位为“0”,招标人均予以接受,以上情形不作为否决投标情形。
2、投标文件“第一信封:商务及技术文件”及“第二信封:报价文件”的投标函中可不填写本补遗书编号。
以上澄清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,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、签到开始时间、开标时间、评标时间均不作调整。
招 标 人:中山市坦洲镇城市更新和建设服务中心
招标代理: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
2021年10月22日